註冊海外離岸公司的要求

註冊海外離岸公司的要求
註冊海外離岸公司需要提交什麼資料?有無註冊資本要求?公司名稱有何限制?需不需要提供當地註冊位址?每一個投資者在註冊海外離岸公司時都或多或少存在一些困惑。
事實上,不同的離岸法區因其組織形式、司法體系、註冊程式等不同,具體的註冊要求也不同。現舉例說明如下:
澳門海外離岸公司:
註冊澳門海外離岸公司時,投資者需先將申請表和投資計畫書遞交貿促局審批,然後再根據澳門的商業法律進行公司註冊及辦理其它手續。在申請註冊過程中,投資者需要提供公司中英文名稱(公司名稱以“XXXX海外離岸公司”結尾)、註冊地址、公司經營範圍、註冊資本、股東和董事的個人資料等。需要注意的是,澳門海外離岸公司必須在澳門當地設立辦公室,並至少聘用2名澳門本地員工。
註冊澳門海外離岸公司無須驗資,最低註冊資本為25000澳門幣,超過HKD25000需要另外支付公司印花稅。澳門離岸機構可以由最少一名股東和董事組成,股東及董事可以是公司或個人(無國籍限制),如離岸機構董事是公司,則該公司必須委任一位自然人來履行董事職責。
開曼海外離岸公司:
投資人申請註冊開曼海外離岸公司需要提供董事和股東的基本資料(包括位址、國籍、護照複印本、股份分配比例等)、經本地公證機關公正的公證書以及由專業人士(如:律師、會計師等)或銀行出具的介紹信。
   開曼海外離岸公司的名稱沒有特殊要求,但除非經過特許,否則公司名稱不能出現BANK(銀行)、TRUST(信託)、MUTUAL FUND(基金)、INSURANCE(保險)、REINSURANCE(再保險)等字樣。
設立開曼海外離岸公司沒有註冊資本限制(一般為50,000美金),但需有至少一名董事和股東,公司董事和股東沒有國籍限制,如果開曼公司的董事和股東為法人團體,則董事和股東登記名冊、公司成立證書及章程須經會計師簽署為真實副本。
薩摩亞海外離岸公司:
根據薩摩亞政府的規定,薩摩亞公司需有至少一名股東和董事,股東和董事可以是同一人,且沒有國籍限制,如果薩摩亞公司的董事和股東由法人企業擔任,還要提供公司營業執照和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註冊薩摩亞公司,投資者需要向當局提供公司英文名稱或中英文名稱、各股東之間的股權比例以及董事/股東的身份證、護照影本和其他資料。此外,註冊薩摩亞有限公司,投資者必須聘任一名公司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