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凸顯三大亮點

公司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凸顯三大亮點
  亮點一:簡政放權 著眼培育新興生產力發展
    會議指出,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的目的,是為了進一步簡政放權,構建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促進小微企業特別是創新型企業成長,推動新興生產力發展。會議明確:
    ——一舉取消了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 本500萬元的註冊登記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和繳足出資的期限。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工商登記事項。
    ——按照方便註冊和規範有序的原則,放寬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由地方政府具體規定。
    ——推進註冊資本由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降低開辦公司成本。在抓緊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實行由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並對繳納出資情況真實性、合法性負責的制度。
    系列措施不僅順應廣大市場主體的熱切期盼,而且符合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等新興生產力發展的要求,有利於建設服務型政府,減少對市場的微觀干預,保障勞動創業權利,營造良好營商環境,創造更多就業機會,使人民群眾在深化改革、不斷解放和發展生產力中更多受益。
    亮點二:激發社會投資活力 鞏固經濟穩中向好
    新興生產力,特別是中小企業、小微企業,大批海歸以及大學生創業企業,沒有廠房、土地,沒有多少固定資產。但這些企業有智力、有創造性,他 們代表著新興的生產力方向。通過放寬准入門檻,啟動一批中小企業、小微企業的發展活力,特別代表新興生產力發展的企業,符合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總 體要求。
    國務院推出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減少政府對市場的微觀干預,有利於保障勞動創業權利,激發社會投資活力,帶動創業就業,鞏固經濟穩中向好態勢。
    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介紹,截至2013年9月底,全國各類市場主體總數達到5872萬戶。他表示,而市場主體數量越多,產業結構越合理,中小微企業作用發揮越充分,市場就會越活躍,發展動力就會越強勁。
    同時,資料顯示,企業註冊資本與財政收入在總量上具有較強的正相關關係,企業註冊資本每增長1億元,就能帶動財政收入增長1490萬元。
    亮點三:寬進嚴管 營造公平競爭環境
    推行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的關鍵,是要按照便捷高效、規範統一、寬進嚴管的原則,創新公司登記制度,強化市場主體責任,促進形成誠信、公平、有序的市場秩序。會議明確:
    ——將企業年檢制度改為年度報告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查詢,使企業相關資訊透明化。建立公平規範的抽查制度,克服檢查的隨意性,提高政府管理的公平性和效能。
    ——大力推進企業誠信制度建設。注重運用資訊公示和共用等手段,將企業登記備案、年度報告、資質資格等通過市場主體信用資訊系統予以公示。 推行電子營業執照和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與紙質營業執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完善信用約束機制,將有違規行為的市場主體列入經營異常的“黑名錄”,向社會公 布,使其“一處違規、處處受限”,提高企業“失信成本”。
    要使這項改革真正取得成效,必須將“重審批輕監管”轉變為“寬准入嚴監管”。構建統一的市場主體信用資訊公示平臺,完善信用約束機制,強化企業自我管理、行業協會自律和社會組織監督作用,提高監管水準和效能,才能切實讓改革措施“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