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稅務制度政策

香港公司稅務制度政策
1. 香港公司徵稅:如沒有在本港進行製造、加工、銷售,無需在香港繳納稅收;
2. 香港公司稅種:利得稅17.5%(如公司沒有贏利無需繳納稅收);
3. 香港稅務政策:稅務局明確規定,公司實行地域來源性徵稅
(不在香港本地的收入無需繳納任何稅收);
4. 貿易公司稅收:離岸運作的香港貿易公司,例:大陸採購商品銷往美國,商品由上海/深圳等直接發美國(不經過香港倉儲中轉),這屬離岸運作無需在香港交稅;
5. 香港公司發票:香港沒有稅務統一發票,商業發票由公司自己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