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稅務政策及優惠

香港公司稅務政策及優惠
香港公司稅務政策與稅率:
低稅環境有利發展,香港稅率低、稅種少,國際上有許多機構利用香港的稅務優勢達到合理避稅;我們在香港註冊成立公司,一般只需要交兩種稅:一種是一次性的註冊資本厘印稅,稅率是1/1000,這種稅是按您的實際註冊資本來厘定的;另一種是利得稅,稅率17.5%,這種稅是根據我們的實際盈利(純利)來計算的,企業不贏利,不交稅。除了煙酒或特殊之外,香港沒有進出口稅。
有關香港公司稅務政策制度:
香港稅務政策:稅務局明確規定,公司實行地域來源性徵稅(不在香港本地的收入無需繳納任何稅收);
香港公司徵稅:如沒有在本港進行製造、加工、銷售,無需在香港繳納稅收;
香港公司稅種:利得稅17.5%(如公司沒有贏利無需繳納稅收);
貿易公司稅收:離岸運作的香港貿易公司,例:大陸採購商品銷往美國,商品由上海/深圳等直接發美國(不經過香港倉儲中轉),這屬離岸運作無需在香港交稅;
香港公司發票:香港沒有稅務統一發票,商業發票由公司自己編制;
稅務優惠:
香港稅務制度條例非常明確,香港以地域為徵收稅項的基礎,只對來自香港的利潤及收入徵稅。香港與內地情形不同,香港沒有增值稅和營業稅。香港的主要直接稅是利得稅(企業所得稅)、薪俸稅(個人所得稅)和物業稅。稅務局負責香港的稅務事宜。稅務局每年寄出繳稅通知書,利得稅和薪俸稅等資料必須在指定期限前自行呈報,上述稅項每年只需報稅一次。
        香港的低稅率及簡單稅制對國際投資者非常有吸引力。這就是國際上有許多集團公司在香港設立總部目的意義,就是利用香港稅務制度條例優勢,達到在離岸貿易、國際投資中的合理避稅。在香港註冊成立的公司企業,雖然企業每年必須進行稅務申報, 但企業只有在香港經營產生的贏利按純利潤的17.5%徵收利得稅,企業不盈利不交稅。如果企業在香港區域外經營產生獲得的贏利無需在本港納稅。
在某些特定範疇上香港有需要提供稅務優惠,以令工商界能夠與區內其它對手在公平的環境下競爭。這些稅務優惠包括:
•  購置特別與製造業有關的工業裝置及機械,以及電腦硬體軟體所作的開支100%即時註銷優惠。
•  工商業為翻修商用樓宇工程所作出的資本開支可分五個課稅年度註銷。
•  對從符合資格的債務票據所獲取的收益,實施優惠稅率徵稅。
•  對再保險公司的離岸業務所得,會實施優惠稅率徵稅。
•  在香港存放於認可機構的存款所賺取的利息(在1998年6月22日或之後所累算的),得豁免繳付利得稅。